因感情纠纷,洛南县景村镇一村民盗走丹凤县蔡川镇一村民的19窝猪苓。接到报案后,丹凤县庾岭派出所、洛南县景村派出所两地民警对此进行了调解。
3月29日,丹凤县庾岭派出所接到报警,蔡川镇蔡川村村民王某家的猪苓被人挖了。民警往返丹凤蔡川镇、洛南景村镇两地调查了解到,王某今年50多岁,丧偶,3年前认识了洛南县景村镇灵官庙村60多岁的李某,两人一起生活。由于性格等原因,双方于去年12月分手。分手后,李某以王某用了他的钱为由,经常赶到王某家中索要。王某不胜其扰,便在蔡川村租了一间房居住。李某要不到钱,便想把自己和王某共同生活时栽植的猪苓挖走顶账。3月28日上午,李某赶到王某家屋后,将19窝猪苓挖开,不料惊动了王某和邻居。为逃脱王某追赶,李某当晚在附近山坡上睡了一夜,于次日一早回到家中将这些猪苓栽植。正栽时,民警就赶到了。调查时,李某和王某两人所在村的村干部也赶到了现场,王某认为李某和自己一起生活也付出辛勤的劳动,希望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此事,李某也主动向王某道歉,并愿意赔偿王某的损失,王某也谅解了李某。事情得到调解后,曾当过兵的李某对民警说:“这事情我很生气,要不是你们来,不知道我会不会干蠢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