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规范虫草采集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自治区、地区的要求,结合聂荣实际,进一步规范虫草采集管理工作。做到“二十个不准”,对违反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取消其当年、次年采集资格。坚持“四验证”(验证户口、验证采集许可证、验证人口登记与户口是否一致、验证是否缴纳草原植被恢复费)、“七明确”(组织领队要明确、责任要明确、管理服务人员要明确、管辖归属要明确、户籍关系要明确、登记造册要明确、权益和义务要明确)。
五是加强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引导牧民群众牢固树立虫草采集与保护草原并重的理念,划定专门区域统一搭建帐篷,停放汽车、摩托车,集中堆放生活垃圾。采集结束后,统一集中销毁和填埋生活垃圾,回复草原生态环境。
六是尽心尽力服务群众。认真开展“群众动嘴、干部跑腿”的便民服务活动,做到哪里有群众采集虫草,哪里就有干部服务,群众不散干部不撤。农牧部门要提前印制好虫草采集证,并及时发放到各虫草产区乡。卫生部门要在虫草采集区域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卫生防疫、巡回诊疗、食品药品监管等工作。县安监、消防部门要加强虫草产区零散成品油销运输、储存、售点安全督查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对交通要道的管理和安全常识宣传教育,确保畅通、进化路面行车秩序。农牧、国土、水利等部门要知道帮助群众在安全区域生产生活,宣传防雷、防震、防洪、防泥石流等方面和逃生自救技巧,提高群众自保自救、规避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七是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充实了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为组长的虫草采集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职责。并组建了以政协主席为组长的跑面督察组;以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县人武部、县公安局、武警聂荣县中队、公安消防大队、县安监局负责人为副组长的安全保卫组,负责全县面上稳定及各虫草采集点的稳定工作,及时处理苗头性、预警性、行动性情报信息;督促各公安检查站,按照“三必查”、“四必留”要求,做好过往车辆和人员的盘查,堵截、劝返外来非法采集虫草人员和证件不齐人员;在重要虫草采集点设置流动警务室,配齐配强人员。同时组建了以副县级干部为组长的突发事件处置组、综合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服务组,并制定了各小组职责,针对5个虫草产区乡,派驻以副县级干部为组长的驻乡蹲点工作组,要求近期进驻虫草产区乡,对进驻乡的虫草采集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