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女士与北京鑫北正耀科贸有限公司签订了《技术转让合同书》,张女士按约付费,公司提供了菌种和技术指导,但此后,不仅没有虫草萌出,而且培养基也全部霉变。张女士将鑫北正耀科贸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丰台区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去年12月21日,张女士与鑫北正耀科贸有限公司签订《技术转让合同书》,合同约定,张女士支付技术转让费(含技术培训费)9800元,鑫北正耀科贸公司对其进行培训,张女士获得鑫北正耀科贸公司提供的菌种、种植技术和技术指导。合同签订后,张女士支付1200元购买鑫北正耀科贸公司专用盆150个,根据公司要求支付2.32039万元购买其他设备、辅料及人工费。此后,张女士严格按照公司的指导规范种植,结果不仅没有虫草萌出,而且连培养基也全部腐烂霉变。
张女士认为,鑫北正耀科贸公司所谓的技术转让,实际就是一个骗局。在要求鑫北正耀科贸公司赔偿损失被拒后。经工商局丰台分局调解,未能达成调解协议,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鑫北正耀科贸公司退还技术转让费、虫草专用盆价款,赔偿张女士设备、辅料及人工费支出。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