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极草的“一国三制”看国家中药产业规范

  一直以来,我国中医药行业发展缓慢,无论是中医药的发展还是国内中医师职业化的发展,都存在比较大的问题,造成长期以来国民医疗消费习惯以西医为主,但是国家对于中医药的发展探索从未停止。
  1973年,我国第一个关于中成药发展的国家文件发布了,提出要实现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慢慢吸收了现代医药管理的基本理念;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 GMP(规范化工业生产)、GAP(规范化药材种植)应运而生,我国中医药产业管理规范化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2007年4月颁布的《国家食品药品“十一五”规划》,完成中成药部颁标准4000个品种、化学药部颁标准500个品种,早期新药转正标准300个品种的标准提高,制定常用药用辅料标准223种,完成1000种中药材和500种中药饮片的国家标准制订修订。
  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布《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中医院数量规模要达到3397所。除了政策上的推进,从立法上又有了新的成就, 2014年7月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的出台,未来中医药行业的规范将有法可依,将大大提高消费者对中医药的消费信心,从而破解中医药发展之困。
  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人们总是首先认识许多不同的事物的特殊的本质,然后才有可能进一步地进行概括工作,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其实,极草每一次身份演变,甚至是其他中药材的身份变化,背后都折射出了政府监管部门对国家中药产业管理的科学探索与严谨实践。
  解放与发展生产力,是邓小平同志说过的社会主义的本质。如今,“一国三制”下的极草,也将带来冬虫夏草行业新的生机,甚至为传统中药材的开发与利用做出更有意义的探索。中国传统中医药阔步走向世界,或许也要从极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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