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是中药大省,中药饮片、中成药工业总产值居中国第二位,但当前四川中药材专业市场掺杂使假、染色增重,中药饮片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现象时有发生,在此情况下该省重拳出击规范中药材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
四川严禁销售国家规定的28种毒性药材,严禁非法销售国家规定的42种濒危药材。加强农药、重金属、二氧化硫等有害物质的检验检测,防止不合格的中药材流入市场。
在生产监管环节,严禁未取得合法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从事中药饮片生产、中药提取,督促企业建立常用中药材、中药饮片标本室,增强鉴别假劣药材能力。四川将重点检查中药饮片、中成药生产企业是否从非法渠道购入中药材中药饮片或提取物,是否外购非法加工的中药饮片进行“贴牌”销售或用于中成药生产等。
同时,四川严禁经营企业分包装饮片行为,打击非法购买、自制饮片包装袋从事饮片改换标签等行为,对经营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溯源,杜绝购销环节来源不明饮片。
此外,四川还将大力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验,加强对销售使用终端单位、农村集贸市场和季节性药材市场的监督抽验,将容易发生染色、人工增重、掺杂、掺假的,以及价格偏低、供货渠道可疑的品种作为重点抽验对象,加强生产企业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力度和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的抽验频次。
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四川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在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现场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中药材、中药饮片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现场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实施最严处罚,坚决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中药饮片的非法窝点,及时查处曝光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