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药品不合格报告检查情况来看,我市中药饮片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且有抬头趋势。执法人员在一次抽检中发现,标示生产企业为菏泽一家中药饮片厂、威海生产企业生产的共计67批次的中药饮片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经当地药监部门核实,其中66批次属假冒产品。根据前期调查取得的证据线索,上述中药饮片都是个人以厂家业务员的身份向使用单位销售的,本地应存在制假窝点。目前,市稽查支队已联系生产厂家,拟根据案件调查需要,由稽查支队牵头,抽调县市区局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药饮片市场整治行动。
此次整治活动,重点规范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经营和使用行为,并加强中药材中药饮片的抽验。针对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等六种违法行为从严处理。对未取得资质的经营国家禁止经营品种的,一律按照超范围经营查处;经营企业从事中药饮片分装改换标签,一律按无证生产查处;从不具备药品生产经营资质的中药材专业市场购进药品使用中药饮片的,一律按非法渠道购进查处;在城乡集市贸易市场出售除产地以外的药品,一律按无证经营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用固定处方煎制中药液的,一律按无证配置和生产、销售假药查处;凡未经批准使用中药配方颗粒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