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四厂” 参南星口服液上违法广告“黑榜”

       黑龙江晨报讯近日,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发布消息,2015年1-4月该局监测到其辖区内在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5870条次,其中有17个品种被列入重点监管品种名单。

此次重点广告监管名单中,包括华德虫草菌丝体洋参片、康蓓健牌蜂胶软胶囊、水塔牌罗布麻葛根醋软胶囊等3个保健食品,回春如意胶囊、参南星口服液、蚕蛹补肾胶囊、十味乳香丸、补肾养血丸、参鹿扶正片、承德御室金丹药业和山东华洋制药生产的气血双补丸、滴耳油、延寿片、退障眼膏、肤痒颗粒、肝肾滋、舒筋活络丸等14个非处方药,其中仅参南星口服液的生产企业为我省“哈尔滨中药四厂”,其余均为外省生产企业。这些保健食品、药品违法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或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哈尔滨市食药监局将对上述违法广告在其辖区内实施重点跟踪监管,同时,按职责上报省食药监局,并移送同级广告监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哈尔滨市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患有疾病应在医生指导下治疗,不要相信违法广告的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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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zhaoh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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