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保健食品这一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投诉举报率高的领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3月27 日再下监管任务,要求加强对相关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源头进行监督。
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企业检查要加强源头监督,严把原辅料进货关口,特别是以冬虫夏草等贵稀物品、鱼油和明胶(软、硬胶囊)作为原辅料的产品;必须注重过程控制,盯住每一个关键环节,把重点放到落实生产规范上。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全面实行原辅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出厂销售等“全过程”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产品质量安全可查询、可控制、可追究的追溯体系。
同时,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选择部分重点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受权人”试点,要求企业法人负责或者法人书面授权设立质量安全负责人,对产品配方、原辅料入厂、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和放行等实行“全过程”签字负责。通过“质量受权人”,真正把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进一步完善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体系。
此外,要充分利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线违法广告监测管理系统”,定期登录系统处理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对多次严重违规宣传的产品,要采取公开曝光、区域禁售、强制下架等强有力的监管措施,着力解决广告中虚夸功效、虚编疗效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约谈制度,规范企业和媒体广告发布行为。加强与工商、通信、广电和新闻出版等部门沟通合作,实现信息共享,形成整治合力。对涉及非法添加保健食品的生产和经营企业,移送公安机关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