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洛州:虫草采挖一人一证 合理采集确保生态平衡 

  (原标题:果洛州加大生态保护力度 切实做好虫草资源管理)
  果洛州以生态保护、牧民增收、地区稳定为工作目标,全力做好虫草资源管理工作。
  每年3月初,果洛州就组织相关人员赴西宁、海东、黄南,四川阿坝等劳务输出较为集中的重点地区宣传果洛州虫草资源保护管理政策,加大生态保护的宣传工作力度;为加强与毗邻地区政府的协调联系,每年4月与四川省阿坝县、甘肃省玛曲县以及省内毗邻县委、县政府就进一步落实相邻地区的协作配合机制,共同维护藏区社会稳定和遵守生态保护政策签订协议。
  今年确定虫草采集计划为10吨。依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对虫草资源分布状况和产量的调查,将虫草产区划分为高产区、一般产区、零散产区三种类型,按高产区每200亩草场1人、一般产区每400亩草场1人、零散产区每600亩草场1人合理确定采集人数,实行采集许可证管理制度,办理采集许可证。全州共确定可进入产区采集人数为24750人。
  根据调查统计,全州虫草采挖地区分布在玛沁、甘德、达日、久治和班玛,总面积大约为2546万亩,其中玛沁县483万亩(其中大武乡、雪山乡为高产区),达日县1055万亩(其中桑日麻乡为高产区),久治县250万亩,班玛县225万亩,甘德县533万亩。
  虫草产区的各级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适合本地的虫草采集管理办法,制作了统一的“虫草采集许可证”、一人一证。截至目前,全州共办理采集证24750人,其中玛沁县办理采集证23000人,久治县办理采集证400人,甘德县办理采集证500人,达日县办理采集证550人,班玛县办理采集证300人。
  虫草采集期间,产区各级党委政府严守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聚集事件、不因虫草采挖发生伤亡事件、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和经济纠纷”的三条底线,建立和完善了州、县、乡(镇)三级矛盾排查工作信息网络,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定期报告制度和处置突发性公共事件应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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