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阅工商注册信息,青海春天成立于2003年,注册资金21,354.942529万元,法定代表人肖融。2013年1月,青海省政府表彰2012年度上缴税收成绩突出企业。其中,青海春天位列“上缴税收3000万元以上、l亿元以下”的28户企业之一。
青海食药监局要求极草5X标注“不宜长期服用”
专卖店宣传册建议“持续服用”
前述药监局生产处负责人称,在“53号通知”中,对企业提出,要参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的要求组织生产,同时要求明确标注产品不宜长期服用等。在销售方面,参照非药品柜台销售。
记者在极草专卖店(北京大望路店)出售的极草产品的包装上并未看见“不宜长期服用”的字样。店员提供的“服用方法”及宣传册写有以下内容:在我们得到的反馈数据与信息中,还是有部门服用者的效果感受不明显,经过统计分析,他们都具备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服用量不足;或前期服用量足够,后期服用量不足甚至停止服用较长时间。很多服用者反馈:在推荐剂量内,服用量越大,效果越好。
“服用方法”对6类疾病辅助医疗的应用方法做出了详细介绍,例如第五类提到,其他重病或重大手术人群,在其改善期应每日服用10至14片,进入维护期后,每日服用6至10片,至少连续服用3个月以上,然后根据身体情况,选择健康或亚健康人群的服用量持续服用。
位于青海西宁市的多家极草专卖店也仍在营业销售,在售产品最新的生产日期为今年4月份,生产许可证仍为青20100041,销售人员在介绍极草5x产品时,称其为“滋补品”。一位陈姓消费者提出质疑:“花了大价钱,最后不知道买了个啥,总得给个说法。”
“综合开发利用优势资源的试点产品” 到底是什么概念?是否能成为“极草5X”上市销售的合法身份?记者致电国家食药监总局联系采访事宜,截至发稿时未得到回复。
8月27日,记者拨打北京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咨询极草5X在京销售是否合法,属于保健品、药品还是食品,接线工作人员称查不到相关信息。记者追问“是否查不到相关信息,就意味着没有相关审批,属于违法销售”?对方表示“具体问题得具体分析。其他省局批准的信息查询有滞后性,只能按照投诉信息先进行登记。”根据规定,从受理举报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会有专人进行信息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