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街一特产商店店主,因自家店中一盒虫草失窃,便将怒气发泄到与小偷在同一时间购物的花甲老人身上,将老人殴打致轻伤。近日,城西区人民检察院将这起因“抓小偷”引起的故意伤害案件提起公诉,法院对打人者判处徒刑。
据悉,在6月的某一天,该特产店内发生一起失窃事件,店主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发现一名男子在当日15时许,趁其不备将一盒虫草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并迅速离开商店。与此同时,店内还有另一名老年男子在购买空盒子。案发当日19时许,店主看见下午在店内购买空盒子的老年男子又从自家店前路过,便将该老年男子撕入其所经营的特产商店,不由分说便让老人赔偿损失,理由竟然是自家店铺失窃时只有老人与小偷两个人,老人在特产店里只买了价格便宜的空盒子,而未购买其他物品;从监控录像上看,老人应当看见小偷行窃却未通知于他,由此断定老人购买空盒子的行为是为了掩护小偷盗窃。老人否认自己是小偷的同伙,店主便对老人拳打脚踢,将老人一颗牙齿打落,造成左耳鼓膜穿孔,并不让老人离开商店,直到公安民警到达现场,才将老人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过公安民警反复查看监控录像,确定老人并非是小偷的同伙。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一定要保持冷静,保护现场,遇到嫌疑人时,要第一时间报警,或将嫌疑人扭送至公安机关,不能私设公堂,冤枉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