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海关工作人员称,海关人员“见多识广”,估算的价格肯定在合理范围内。而国家海关总署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关人员估价时应当参考货品来源地近期同类商品。
市民质疑:先说违禁后又任性估价
张女士称,春节前,在韩国定居多年的表哥寄来了一个灵芝,“灵芝不是买的,是自采,大约1斤多重。”
3月3日,她来到经一路附近的济南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领取包裹,“当时邮政和海关的工作人员都在场,打开包裹,对方查看后说,属于违禁品,不能够领取,需要销毁。”
被告知是违禁品后,张女士就打算放弃领取,然而刚走到办事处门口,工作人员就喊住了她。“随即,一名工作人员说,灵芝估价2000元,按照10%的税率,需要交200元的税。”她称。
“估价前,其中一名工作人员拿出一本册子翻了翻,说了句‘没有’,然后看了看灵芝,估价两千。”她说,工作人员并未给出估价依据。
海关回应:工作人员的估价合理
4日下午,记者联系到了济南海关,一名知晓此事的工作人员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人员有权对入关物品进行估价,“工作人员每天经手各种货物,见多识广,估价在合理范围。”
对于起初为何被告知是违禁品,后来又予以发放给张女士,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是因为不同的灵芝成分不同,直接关系到其是否属于违禁品。随后,记者多次拨打济南海关提供的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记者又致电国家海关总署,对于个人入境包裹的估价事宜,一名工作人员称,如果包裹内有发票或价目清单的话,可以此为依据估算价格。对于没有价目的货品,“工作人员可参考近期该货品来源地内类似物品的价格进行估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