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食药监局约谈全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

  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4月10日,菏泽市食药监局召开全市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警示约谈会。通报国家总局对中药饮片生产经营企业飞行检查情况,传达总局加强中药饮片监管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中药饮片生产企业要认清形势,切实加强自查整改,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严格规范生产加工行为;二是严禁出租出借证照、虚开票据、为不法分子提供产品检验报告和包装物,或者将中药饮片生产转包给非法窝点或其他不具有生产资质的企业和个人;三是严禁以中药材为起始原料生产,外购中药饮片半成品或成品进行分包装和改换包装标签出售;四是严禁超出核准和炮制范围生产,严禁使用假劣中药材、被污染(染色、增重、硫熏)或提取过的中药材进行投料生产,严禁药材未经全检投料生产;五是成品未经全检不得放行销售,必须做好批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严禁伪造记录行为。六是各县区局要按照《山东省药品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管,抓紧时间针对突出问题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立案查处,一查到底,绝不能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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