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刚察县冬虫夏草资源的管理,保护青海湖流域的生态环境和草场植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青海省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区域内草地生态环境的现状,经刚察县人民政府决定,2015年继续实行虫草禁采政策,禁止外来人员到刚察境内采集冬虫夏草和冬虫夏草交易。凡以各种形式私自进入境内采集虫草的,一律没收非法所得,并强制遣返原籍,造成的后果自负。凡在市场上招揽民工到刚察县境内采挖虫草的现象都属欺诈行为,将依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特此通告
刚察县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