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相关通知,该局对在武汉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的15个严重违法广告药械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
记者查看名单,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品种有10个,均为“国药准字号”。北京同仁堂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药厂生产的“石斛明目丸”(国药准字Z11020070),说明书上称可用于治疗“肝肾两亏,虚火上升引起的瞳孔散大、夜盲昏花,视物不清,内障抽痛,头目眩晕,精神疲倦”。但执法人员发现,其在汉发布的广告中有夸大产品适应症的情况。
而哈尔滨中药六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糖尿乐胶囊”(国药准字Z23020240),利用国家机关、专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15个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名单中,武汉五景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拔云锭”(国药准字Z42021916)上榜,同为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同时,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峰制药厂生产的“丝白祛斑软膏”、北京东升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血荣筋丸”等上“黑榜”。
目前,武汉市食药监局已暂停上述15种药品、医疗器械在武汉市内的销售,并要求企业对发布违法广告行为向公众致歉、保证不再发布违法广告等。同时,更正启事的全部内容必须通过旁白予以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