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销售含虫草普通食品  成品含量值得怀疑

  春节临近,不少市民购买含有冬虫夏草等中草药成分的滋补品馈赠亲友。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严禁使用冬虫夏草作为食品原料生产普通食品,但可用于保健品。
  6日,记者在德城—些商店里看到,不少经销商仍在售卖含有冬虫夏草等成分的食品,而未标明国家保健食品的统—标志“小蓝帽”及批准文号。  记者在东风路—家酒水销售店里看到,二十多平米的店面里摆满了多个品牌的酒水。用精致塑料盒包装的两瓶冬虫夏草酒被店主摆放在店门口的显眼位置,售价70元/瓶,店主称,如果多买,每瓶还可优惠5元钱。记者观察瓶体包装看到,写有保健功能的冬虫夏草保健酒没有国家保健食品统—的“小蓝帽”标志及批准文号。瓶体下部倒是清晰地标注着QS标志。模糊地标注着冬虫夏草浸泡液、稻壳、豌豆等原料。 德州市质监局食品科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冬虫夏草缺少作为食品长期服用的安全性评价,目前冬虫夏草只能用于保健品,暂不作为食品原料。许多食品厂商为促销商品将其作为商品卖点。《食品安全法》规定,普通食品在包装上宣传功效是违法行为。这些食品的冬虫夏草含量值得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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