彝良按照“整合资金、加大投入,突出重点、扶优扶强”的原则,建立天麻产业发展专项基金,全方位加大对全县天麻种植、加工、销售各环节的扶持投入,着力推进天麻产业的发展,实现至2015年全县天麻产业产值达20亿元目标。
彝良是“天麻故乡”和“世界天麻原产地”,天麻是彝良最具竞争力和发展潜力的农特产品。为做大做强天麻产业,确保至2015年全县天麻产业产值达20亿元、至2020年达到50亿元目标,今年彝良出台了进一步加快天麻产业发展的意见,研究制定了系列扶持政策,全力推进天麻产业发展。种植基地建设扶持政策方面,将由县林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分5年规划营造30万亩天麻菌材林;由天麻办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天麻种植许可制度,在示范种植基地规划区范围内,按照《国家中药材生产管理规范》(简称GAP)标准种植的,每亩补助“两菌”600元;对缺乏资金的天麻种植户,根据种植规模大小,给予1至3万元一年期小额贷款贴息扶持;对在天麻产业发展中管理、组织、协调和运行较好的天麻协会组织,每年给予2万元的活动经费补助。
天麻生产经营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方面,凡注册投资全县生产加工、经营天麻产品的,除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和省、市、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还可享受信贷、税收、土地优惠政策。在信贷优惠政策上,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县内贷款额500万元以下的,给予3年50%的贴息;对贷款500万元以上的,给予5年50%的贴息;在税收优惠政策上,对现有天麻生产经营企业的新建、扩建项目,在建成投产后3年内,全额奖励县级税收所得部分;在土地优惠政策上,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2000至5000万元并入驻园区的,按照基准价供地;对一次性固定资产投入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按照基准价供地,其购地款中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在项目投产后5年内,其上缴税收县级所得部分予以全额奖励。
科技创新扶持政策方面,申报并获得GAP或GMP认证的,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奖励;通过绿色或者有机食品等认证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企业开展新产品研发,凡新获得一个国家级新药和国家级保健品批文并在园区内投资生产的,给予15万元的奖励,并奖给前5年内该产品上缴税收的县级所得部分的50%;对本县内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并运用到天麻发展中而产生重大经济效益的企业,年创税收100万元以上的,当年奖励50万元;对引进天麻专利技术应用到企业生产,年净增税收500万元以上的,当年奖励30万元;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励的天麻类科技项目,给予等额配套奖励。
品牌创建奖励政策方面,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在彝良注册的企业,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获得云南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获得昭通市知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当年被评为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每个获奖产品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2万元;当年被评为云南名牌产品、国家质量免检产品的,每个获奖产品一次性奖励企业5万元,其中法定代表人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