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草”身份变来变去
“极草”生产者称:
正处于缄默期,不便回复
钱报记者调查发现,对于“极草”身份,似乎从它刚诞生就一直捉摸不定。
一开始,“极草”是食品。2008年,“极草”以食品类产品许可证上市,当时产品外包装上显示为“青卫食证字(2008)第630000-400025号”。执法人员介绍说,从这个批号看来,“极草”应该是一种食品。
但是,2009年卫生部的《关于普通食品中有关原料问题的批复》和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的《关于冬虫夏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的通知》都规定,冬虫夏草目前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青海省卫生监督所也在2011年4月的时候发布公告,撤销了“极草”的食品批号,同时规定不得在产品包装上标注卫生许可证。
后来,“极草”变成中药饮品。“极草”产品许可证号变更为了“青20100041”。对于这个既不是“食”字头,也不是“药”字头,亦非“健”字头的批号。对此,青海省食药监局解释为,依照2010年发布的《青海省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极草”就是属于中药饮片。
再后来,极草成了“试点产品”。国家食药监总局的两次发文,否定了“极草”的中药饮片身份。2012年6月,国家食药监总局下发《关于冬虫夏草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冬虫夏草粉碎及压制成片不属于中药饮片炮制范畴。2014年7月18日,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口”,把“极草”作为“试点产品”继续合法生产销售。
一直在变的身份,也引起了执法部门的关注,杭州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也对“极草”产生了很多疑问。如果您对已经购买的“极草”有疑问,可以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热线为96317和96311。
昨天下午,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利用有限公司在给钱江晚报的书面回复中称,“由于企业目前正处于上市前的缄默期,待公司度过缄默期,将向各关心企业发展的媒体进行全面的信息解答。”